百年小说网>修真仙侠>拈花一笑 > 第七十二回嫁个什么样的老公
    其一、我歌帮我狂

    我喜欢狼,一直觉得自己像狼,写过很多关于狼的文字。

    狼是狂野的,不拘一格,狼害怕和道貌岸然的人类相处。只是这只狼好善良,每一次受伤,她只能偷偷躲起来,舔自己的伤口。

    我曾写过一篇《永远的女主角》,意思是指我每去到那儿都会成为女主角,我不喜欢那样,可命运偏偏是那样。

    我在街上,常被所谓的星探看中,这不,当了签约模特,尽管我心中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而在文学上,虽然我没靠它来赚过钱,可是在网络上,无论我去那个网站发展,我必会出名。

    以前在白鹿是这样,我曾是最受欢迎的写手,不过人红招人怨,我不久和糊涂站长闹翻,随后我再也没有回去过。

    曾经去过某些小论坛,如知音,书剑梅庄等,都是因为被某些人嫉妒,我很快就走了。

    直到找到西陆。

    我本来以为,西陆是片平和的地方。

    没想到,伴随着我的作品多上首页之后,麻烦一样会来。

    某些人给我的作品留言,活像鸡蛋里找骨头,反正没渣找渣,我当然不客气的回击,他们似乎在那论坛上很久,而我,当然是势单力孤。

    于是,我不想再串门。

    除了幽梦帆影,梦儿姐那儿是我最喜欢去的一个地方,里面的人都极好,对我很好。

    其实,我可以什么地方都不去的,就留在我的地头,留住美丽,留住我自己的美丽和朋友们的美丽就够了。

    甚至,不在西陆了,我还可以找其它地方。条条大道通罗马,我从来都知道这个道理。

    只是,我在想,假如我不是这么红,会不会就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?

    树大招风,这句话真正确。

    只是我惯了狂傲,我不怕任何人的冷言冷语,我是德狂侠女,我有我自己的能力。

    我歌故我狂,只希望,这不是一首独唱的歌。

    其二、容易受伤的女人

    如果我说,我是容易受伤的女人相信么?

    或许会睁大眼睛,不相信。在人前的我,永远是春风得意,要么是利剑在狂剌,要么是狂妄乖张,我,怎么会容易受伤。